首页  通知公告 协会新闻 会员动态 行业运行 政策法规 协会简介 协会智库 入会指南
   站内信息搜索
   协会信息
  协 会 简 介
  协 会 章 程
  通 知 公 告
  入 会 指 南
  协 会 新 闻
  新 增 会 员
   资讯中心
  行 业 运 行
  政 策 法 规
  科 研 成 果
  化 工 园 区
  安 全 环 保
  企 业 质 检
   会员服务
  会 员 动 态
  会 长 单 位
  副 会 长 单 位
  理 事 单 位
  技术委员会委员
首页 -> 资讯中心 -> 政策法规
聚氨酯泡沫等三行业明年7月起禁用HCFCs
更新时间:2025-04-24 来源:
         生态环境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介绍,生态环境部等近日印发《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家方案(2025—2030年)》(下称《国家方案》)提出,全面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管理,协同应对臭氧层损耗和气候变化,推动相关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裴晓菲介绍说,为实现履约目标,《国家方案》从源头管控、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和进出口管理四个方面提出了11项具体任务。一是加强源头管控,严格管理管控物质的生产和销售。对管控物质受控用途、豁免受控用途生产单位和销售原料用途管控物质的生产单位实施配额许可管理。对销售单位实施备案管理,要求严格按照管控物质用途分类进行销售。加强副产管控物质管理,规定对副产数量较大的单位安装自动监测设备。

       二是加强过程控制,强化管控物质使用管理。对HCFCs和HFCs受控用途使用单位实施配额许可或备案管理,并明确各行业削减时间节点。其中,聚氨酯泡沫行业、挤出聚苯乙烯泡沫行业和工业领域清洗行业自2026年7月1日起禁止HCFCs作为发泡剂、溶剂和清洗剂使用,其他行业在2030年全部淘汰HCFCs受控用途使用。汽车行业自2029年7月1日起禁止新申请公告的M1类车辆空调系统使用GWP大于150的制冷剂,鼓励汽车、家电、工业及冷链物流领域自然工质制冷剂替代技术研发和应用。

       三是完善末端治理,加强维修、回收、再生利用和销毁管理。对含管控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灭火系统的维修单位和管控物质回收、再生利用、销毁单位实施备案管理,明确备案管理范围和数据报送要求。提高制冷维修操作和制冷剂回收、再生利用水平,建立制冷剂再生产品溯源与流向管理制度。

       四是加强进出口管理,防范管控物质贸易风险。对管控物质进出口实施配额许可管理,规范管控物质进出口审批单签发。除豁免受控用途、原料用途等特殊用途外,不再允许企业进口HCFCs和国家已明确淘汰的管控物质。利用进出口审批中的贸易确认手段防范潜在非法贸易,提高非法贸易案件查缉能力。

       生态环境部大气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已实现CFCs等7类ODS受控用途生产和使用的全面淘汰,正在逐步削减淘汰HCFCs和HFCs。按照议定书有关要求,《国家方案》明确了以下履约目标:一是持续禁止已淘汰ODS受控用途生产和使用,进一步巩固成效,确保可持续履约。二是HCFCs受控用途生产量和使用量在2025年分别削减基线值的67.5%和73.2%,2030年均削减基线值的97.5%。三是HFCs受控用途生产量和使用量在2029年均削减基线值的10%。
                                                                                         来源:中化新网  2025-04-24
  友情链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浙江经济网  中国化工网  中国化工报  慧聪网化工频道

主办单位: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浙江省经信厅材料工业处
运营单位: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200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