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阎洪涛在《关于加快推进海洋油气管道保护立法的建议》中提出,海洋石油天然气管道(简称海洋管道)保护关系公共安全,急需国家立法加以保障。
阎洪涛表示,海洋管道是开发海洋石油、天然气不可缺少的关键工程之一,被称为“海洋油气田生命线”。目前我国铺设的各种规格的海洋管道近500条,总长度近1万千米。但海洋管道保护的监管责任不够明晰,海洋管道保护与其他用海项目的协调制度不够健全,海洋管道保护的全链条管理仍有待完善。为此,他提出两条建议。
一是加快推进海洋管道保护工作。建议司法部将海底管道保护作为立法重点项目,自然资源部作为牵头部门,整合海底管道铺设、用海审批等事宜,重新启动海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立法,明确规定海底管道保护相应环节的主管部门及职责、管道保护的强制性和禁止性要求、管道保护的企业责任、管道保护的技术措施等。
二是完善海洋管道保护政策措施。海洋管道保护立法时间较长,要经过充分论证、立法协调及广泛征求意见等程序,并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后出台。考虑到海洋管道保护的紧迫性,建议自然资源部等多部门联合出台海洋管道保护的政策文件,满足海洋管道保护的现实需求,并为立法工作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