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发布了第343号公告,批准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新安集团创新研究院)等10家单位为农药登记试验单位,有效期为五年。获得该资质的单位可承担认定范围的农药登记试验,并对外承接业务。试验范围为产品化学试验,包括理化性质测定试验、产品质量检测试验/储存稳定性试验。
新安集团创新研究院从2018年7月开始按《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筹建实验室,重点进行场地设施建设、仪器设备采购、组织框架构建、人员培训、SOP体系建设、典型试验开展等工作,并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所有涉及的人员、档案、设施设备、试验项目、试剂材料、被试物和标准物质等全程管理和追溯,确保试验结果的完整性、真实性及可靠性。2020年6月,新安集团创新研究院接受了专家组现场考核,并在本月收获了佳讯。
本次资质的获得,充分反映了新安集团创新研究院在产品化学试验(理化性质测定试验、产品质量检测试验/储存稳定性试验)上具有合法的检测资质,出具的报告可用于农药登记。同时也表明了农业农村部对新安集团创新研究院质量管理体系和试验能力的认可。新安集团创新研究院也将以此为契机,继续秉承着“科学、公正、规范、高效”的理念,不断完善自身体系,提升团队专业技能和质量管理规范水平,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农药登记试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