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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港区史上最大环评改革福利正式落地
更新时间:2018-11-29 来源:
  

 

    本刊讯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嘉兴马家浜健康食品小镇和嘉兴港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嘉政发函〔2018〕2号)日前下发,标志着嘉兴港区史上最大环评改革福利正式落地。
    福利1. 精简环评内容。一是取消前置要求。环评审批与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水土保持方案等实施并联审批。不再要求将污水入网协议、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作为环评文件附件,由建设单位承诺在项目投产前落实相关协议;二是简化评价内容。对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内且符合准入环境标准的项目,可按照规划环评的审查意见和结论清单要求,通过引用、标注、共享规划环评内容等方式,对项目环评内容进行简化。
    福利2.简化总量管理。对需重点污染物〔COD、NH3-N、SO2、NOX、重金属(铅、汞、铬、镉、类金属砷)、VOCs等〕排放量的项目增加重点污染物排放量的项目,可由建设单位承诺在项目投产前取得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和削减平衡意见,环评可先行审批,即可开工建设。
    福利3.简化环评等级。高质量完成区域规划环评、且规划环评中各类管理清单清晰可行的改革区域,对环评审批负面清单(环评审批权限在环境保护部的项目,需编制报告书的电磁类项目和核技术利用项目,有化学合成反应的石化、化工、医药项目,以及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高污染、高环境风险建设项目)以外且符合准入环境标准的项目,原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可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原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可以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但环评编制阶段的公众参与环节,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从以上福利可知,这项改革不仅能够降低环评编制时效,提高环评报批流程,而且能够降低企业环评的编制费用,更加有助于高效推动港区的经济发展,为落户港区的企业营造了更好的发展环境。
    按照《嘉兴港区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该项改革福利仅限于浙江省乍浦经济开发区。而且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外的项目才能享受改革福利。(港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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